2
二、慰問金發放依據如下: (一)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 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 (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第十五點 第一項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