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條
使用液化石油氣為燃料之自助洗衣店,其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下列安全 設施: 一、設有嚴禁煙火標示及滅火器。 二、液化石油氣容器應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 三、設置瓦斯與一氧化碳濃度自動偵測警報器,並連動自動緊急遮斷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