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市颱風、豪大雨期間橋梁、高架道路、快速道路停放車輛原則如下
:
(一)橋梁、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禁止停車。
(二)如經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開放橋梁、高架道路、快速道路,其限
制條件如下:
1、除單一車道外,僅准予單排靠右停放,禁止併排停車,並禁止於
匝道本線及出入口前後十公尺範圍內停放。
2、機車禁止停放於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
3、當橋梁有快慢分隔島時,車輛應停放最外側快車道,機慢車道禁
止停車。
4、汽車駕駛人應攜帶手電筒,並注意往來車輛及步行時安全,並於
車輛之擋風玻璃前預留電話號碼,以利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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