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 (民國 112 年 11 月 08 日 修正)
99
九十九、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使用之電子憑證IC卡正卡及副卡,應由 單位主管分別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如有遺失或損毀,應依相 關規定程序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