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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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 (民國 112 年 11 月 08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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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機密文書之簽擬、陳核(判),應由業務主管或其指定之人員處 理,並減少處理人員層級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