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六、考核成績依第四點附表一規定分項計分後,並就各單項所得分數合計 為總分。 受考核機關於年度考核時,如未辦理其中一單項業務時,該單項之配 分,依其他各單項之配分比例,分配於其他各單項。各單項中,任一 考核指標該年度未有該項業務時,該考核指標之配分,依其他各考核 指標之配分比例,分配於其他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