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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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電子看板使用管理要點 (民國 101 年 10 月 24 日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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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傳期間以十四日為原則,管理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延長或縮短。播放 時間由管理機關視實際需要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