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加強新聞發布及聯繫作業要點 (民國 100 年 06 月 03 日 修正)
6
六、各機關應業務需要得召開記者會,並應備妥詳實書面資料及新聞稿, 需使用本府六樓新聞發布室或記者室,應先知會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