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民國 106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10
十、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新聞機關首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 本會幕僚業務;置幹事三人,由本府新聞局遴選適當人員派兼之,協 助執行秘書處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