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協調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民國 112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
5
五、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採購處處長兼任之,承主任委員之命, 處理會務。 幕僚工作由本府採購處負責,並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參與幕僚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