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及檢核作業要點 (民國 110 年 03 月 26 日 修正)
10
十、監察案件之處理時限,公文已敘明辦理期限者,依公文所定期限辦理 ;未敘明者,以二個月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