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電腦設備安全及資訊機密維護管理要點 (民國 100 年 02 月 24 日 公發布)
42
四十二、本府應建立備援制度,所有軟體之相關文書,包括系統說明文件 、程式說明文件、程式操作說明文件,一律影印備份,分開保存 ,對於應用程式或重要檔案應作備份,使用專用防火設備異地存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