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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人因故不能申請或具領者,應檢附授權書委由代理人代理;代理 人應以受補助對象之家屬為優先,無家屬或家屬無法代理者,得由里 幹事、社工人員、醫療院所或本府社會局轉介收容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之機構代為申請或具領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