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商借教師作業原則 (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 公發布)
11
十一、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專任教師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政府機關(構
      )、學校、幼兒園或公民營事業機構任職者,應依教育人員留職停
      薪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原則規定。
      新北市政府所屬其他機關商借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專任教師,經本
      局同意者,準用本原則第八點至第十點規定辦理。
      本局因培訓候用校長或其他特殊需求,經本局專案簽准者,不適用
      本原則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