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民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
3
三、本局受理申請實驗教育期間如下:
(一)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
(二)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