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民國 105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
24
二十四、學校應定期通報更新資源班服務學生資料,並於每學年度開學後 一個月內,填報資源班課表、教師授課課表等相關表件,以利本 局列管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