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二十二、資源班原則上應設於學校中心位置及一樓,設於二樓以上者,應 具合格之無障礙設施。資源班同一時段多組教學時,應保持互不 干擾之學習環境,其面積以不小於普通教室二分之一為原則。 學校應就課程及各領域(學科)教學需要,整體規劃資源班各教 室之空間與功能,包括教學、閱讀、獨立學習、小組討論等區域 ,並提供適切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