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
14
十四、本府得將各校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辦理情形,納入校務評鑑及督學
      視導項目,並於每學年度結束前向本會提出報告。
      各校執行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經本府查核成效良好者,校長及有關
      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私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
      理原則辦理獎勵。各校違反常態編班規定者,公立國中小除依相關
      規定追究責任外,並列入校長年終考核重要參考依據,私立國中小
      ,由本府依私立學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