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市有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原則 (民國 109 年 11 月 19 日 修正)
9
九、管理機關同意袋地通行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通知申請人繳納通
    行償金及填具切結書(如附件),並於申請人繳清通行償金及填妥切
    結書後,核發同意通行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