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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新建、增建、改建房屋依第十六點認定之起課年度,適用該年度房 屋構造標準單價表暨本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 點評定房屋現值;房屋坐落地段等級,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各 該年度之地段率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