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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五點第一項第六款所定其他情形特殊經本府專案核准之適當方式 處理,指占用之發生有不可完全歸責於占用人之因素,經依相關事 實及背景等綜合評估,按第六點至第十點規定無法合理有效處理者 ,得專案簽報本府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