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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使用機關:指使用各項收入憑證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非營業特 種基金。 (二)監督機關:指使用機關之上級機關;使用機關為本府一級機關或所 屬各區公所者,以該使用機關為監督機關。 (三)電子化處理:指統一利用機器輸入、分類、查詢及印製報表等方式 處理各項收入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