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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共債務之償還時間如下: (一)一年以上公共債務: 1、依約償還。 2、提前還本:針對貸款利率較高之貸款案,在不影響資金調度之情 形下,適時辦理提前還本,節省債務利息支出。 (二)未滿一年公共債務: 1、依約償還。 2、市庫倘有餘額或可取得較低利率之貸款時,綜合考量未來資金供 需,隨時辦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