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 (民國 111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
43
四十三、短付情事之補付,財政局應依原付款憑單,按短付金額補發之,
        並通知有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