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申請門牌編釘或門牌證明書之收費標準如下: 一、門牌編釘: (一)一樓大型門牌:每面新臺幣一百零五元。 (二)一樓中型門牌:每面新臺幣一百元。 (三)二樓以上及地下層門牌:每面新臺幣九十五元。 二、門牌證明書:每張新臺幣二十元。 前項第一款所稱門牌編釘,指門牌之初編、增編、改編、補發及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