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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前點規定申請門牌改編,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或資格證明文件。 (二)改編範圍內建築物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書。 (三)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 使領館、代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 成者,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