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民國 112 年 08 月 23 日 修正)
第 5 條
本府置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
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