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12 月 07 日 修正)
第 26 條
環境用藥之貯存、置放、數量、地點、使用藥劑種類、人員安全防護設備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