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基本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公發布)
第 8 條
各級政府施政應納入環境保護優先、永續發展理念,並應發展相關科學及 技術,建立環境生命週期管理及綠色消費型態之經濟效率系統,以處理環 境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