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飲用水管理條例 (民國 95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
第 4 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設備,指依自來水法規定之設備、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
備、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公告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