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 115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
第 74 條
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專責機構、相關機關,辦理廢
棄物研究、訓練及管理之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