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法 (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
第 50 條
各種污染源之改善,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之,相關輔導成果,應每 年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並定期檢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