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關稅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
第 92 條
辦理外銷品沖退稅之廠商,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沖退原 料關稅計算或記帳沖銷之規定者,海關得停止廠商六個月以下之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