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46 條
納稅義務人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者,除 依繼承或贈與發生年度稅率重行核計補徵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一倍至三 倍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