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第 8 條
登記機關應將契約當事人之姓名或名稱、標的物說明、擔保債權額、訂立 契約日期、終止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項,公開於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告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