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62-9 條
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或派員執行輔導、監管任務所生之費用及債務,應由受
輔導、監管之銀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