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
第 95-1 條
保證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因其受僱人之不誠實行為或其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
所致損失,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