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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菸酒管理法 (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
第 26 條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
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
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