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菸酒管理法 (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
第 26 條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 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 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