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
第 94 條
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
公開拍賣或招標之方式為之,其收入歸屬於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