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
第 52 條
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 ,不在此限。 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