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
第 21 條
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 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