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115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38 條
行人行走時遇有攜帶白色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應禮讓其先行 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