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113 年 05 月 29 日 修正)
第 52 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渡口不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