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法施行法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第 20 條
依土地法第八十四條編定使用地公布後,應分別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報
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