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
第 10 條
違反前條第一項偵查保密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違反偵查保密令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 無處罰規定,亦適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