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 修正)
第 137 條
假處分裁定,應選任管理人管理系爭物者,於執行時,執行法院應使管理
人占有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