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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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府資訊公開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公發布)
第 20 條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
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