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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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618 條
倉單所載之貨物,非由寄託人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背書,並經倉庫營業人
簽名,不生所有權移轉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