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
第 127 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不得搜索。
前項情形,除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