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430 條
言詞辯論期日之通知書,應表明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並記載當事人務於期
日攜帶所用證物及偕同所舉證人到場。